29
2016
02

分析网红模式是可复制可持续的新商业形态,还是会昙花一现?

2015年淘宝最热的关键字之一就是“网红”,“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结合当下淘宝渠道,实现某种价值的变现,例如穿衣打扮,旅游攻略,吃货等等,浮现出不少收入年过千万的网络红人,在当下昂贵的推广费情况下,这些网红推广成本极低,因此受到了高度的重视,聚草堂也借此话题组织了辩论。



【正方A 】{看好网红模式

大家不要一直鄙视网红模式,其实网红模式是一种很先进的模式,营销成本低到负数,黏度又高,雕爷的一篇广告菜谱有几万阅读量,用传统方式这是需要花费多大的告知成本。


【反方B 】{不看好这种模式}

多找渠道,这同样需要成本的。你别要迷醉当前,看事态的发展吧,很多事情,一时之间会看不出来的。所谓的网红,就是用个人背书来卖东西,少量人做没啥,但做的人一多,负作用也就大了,乱来的人会多了,整个事态就失控了。然后就没了。


商业,当利益够高的时候,就会动枪。当生意不在阳光下运行的时候,就会失控,这是基本原则,没有严格监管的生意形态,全是长不了的。网红就是用个人来背书商品,这是扯蛋的。当然,有能力可以去利用,利用一把是一把,但不必要迷信。


生意人,要学会取巧,把众多的巧集合起来,就变成了实力。我们说道理是一回事,做事是一回事。我不认可微商,但只要有好处我也会弄一下。我不认可网红,但只要能卖货我也会抱一下。区别就在于,每一次便宜我有能力沾的话我都会尽力去沾,但不会把战略的重心放在上面,赌在上面。


【正方A 】

你把很多事情都按照直线演变方式去推断,而实际上很多事物的发展是会呈现出自螺旋式发展规律,比方说网红这个事,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很多年前互联网刚兴起时就已经产生这个群体了。


这么多年下来,互联网已经十分成熟了,但网红并没有像你预想的那样泛滥,仍然只是极少数极少数的一个群体,有能力发展为网红的人本身就是凤毛麟角,并且近些年随着大家对网红认识的理性化之后,网红反而有减少精化和再洗牌的趋势。


我认为网红这个群体永远都不会有泛滥那一天,因为人们的认识并非停滞不前的,本身就是在发展进步的,因此对应的成为网红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往后期发展,光靠一个烂大街式的毫无特色的漂亮脸蛋是永远没机会再成为网红的。只有特色明显、内外兼修的人才有新的机会,而这种人的素质、修养比前一代网红都高很多,乱来这种事发生的几率很小。


大家为什么会追崇网红?你以为那些网红好当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卖什么就卖什么啊?即使发展到小腻腻那个程度,卖一批衣服出现了点质量问题仍赶忙召回道歉,难道网红对自身的地位没有压力感?有句话叫当你粉丝基数越大时,你越要考虑什么事不能做,而不是什么事能做。越是大网红越没有随心所欲的权利,她们不敢轻易拿自己辛苦积累下来的粉丝数量开玩笑。这种约束是系统自带的,不需要外在监督。否则你当那些粉丝都是二五傻瓜啊?天天卖假货我还当你粉丝,你当我脑袋挨门夹了啊?


互联网发展了这么多年,你见过有大面积暴发过网红信誉危机的事吗?我断言这种事会小概率发生,但永远没大面积发生那一天。你身边人做服装的都想做网红,我觉得这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我们可以拭目以待看看有几个人有能力实现它。


在这种消费者认知如此成熟的时代,想积聚起一波粉丝是很不容易的是,哪是你想就能做成的。我记得逻辑思维以前有个论点很有理,说森林灭火这个事。以前大森林没有严密的人工灭火配置时,从多年概率上来统计,大火灾的发生率反而比有密集人工灭火配备的低,也就是说你配备了很多人去防火,从主观上考虑认为森林一起小火我就去灭,会减少大火发生的概率,按照你的思维逻辑,大火如果不找人去灭,那肆意发展下去烧起来还得了?整个世界都要被烧光了!这就是你的直线逻辑。


而实际上真实情况不是这样的,大火烧起来过程中可能遇到了大雨,可能遇到了阻隔带,就有可能中途熄灭。而中途熄灭后,已经燃烧过的部分就又自然形成了新阻隔带,会有自动断火的功能,而人工自动干预后,有点小火就赶快灭,理论推断和主观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上反而阻挡了这种天然阻燃带的生成。反而让所有森林都连成片。一旦发生大火灾时反而不可收拾,这些是有长期历史数据统计的结果。


即使整个网红的诞生已经难到千分之一的概率,但匹配到我这个人来说,我恰好具备其中所有基因,那么这件事对于我来说,就是90%概率,那我为什么不去做呢?我觉得现在是个越来越碎片化的时代,很难用一概的大数据去做推断,比如说房价,总体在跌,但部分城市、部分区域仍是暴涨趋势,那么对于处于这种区域的人来说,大数据意义就不大。


【反方B 】

网红这个概念,应该是阿里在有意推动。希望风向这样来弄,这对他们是有利的,他们需要扩大战场,争取更大优势。但是,我们自己认真思考下来,却发现不是这样。网红的本质是下面两点:


第一,互动

以前的生产提供者,只冷冰冰地提供商品,而跟消费者的互动很少,很难拉近商品与消费者的距离。但网红的动作,去拉近了商品提供者与消费者的距离,让商品的本身带有人情味。


第二点,示范

大家认可网红,本身认可的是网红本身,或是是通过她所表达的一种生活态度。所有网红的展示,都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用自身对商品进行代言。在第一点上,对品牌有利,在第二点上,对品牌的本身是无利的,个人挤占掉了品牌。


终合上面的两点,这通过个人利用现代化信息交流手段销售商品的手段叫“网红”这是不对的,准确的叫法应该是消费场景引导与品牌互动,但是,按我这样的理解这样的命名方式,对阿里,对平台就没有啥哄动效应了,所以,他们用了个让人联想无限容易误入岐途的名字,网红。通过这个名字,可以促使更多人抛头露面,以身肉搏上阵去拼促销。本质上,就是这样,但我们很多人看不透,不管具不具备条件,都想上,以为赶上了捞金子的好风口,可以把她那头猪吹上天去。


我没有反对网红现象下的商业本质,反对的只是这股风潮,这股人云亦云下的盲目理解认知,特别是以个人魅力来替代真正意义上的品牌建设,这个后患无穷。把品牌跟个人绑在一起的行为,从来就没有过成功的先例,哪怕极少数成功的,如香奈儿,核心也不是她本人,而是她本人所倡导的时尚美感真正引起大众的共鸣。



   以上两个观点在聚草堂各大群进行了激烈的探讨,以下分别摘取精彩的观点。


支持A方观点如下:


易凡:支持正方A。我也看好网红,这个店铺一年3000万,说明一切,能做网红的,是具备了强大的供应链和上新能力以及视觉风格,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能做起网红的是具备时商业本质能力:产品更新、供应链,服务。 有足够强大的粉丝数量。产品做好,能够持续给到粉丝有用的价值。一样可以长远,其实网红是很累的,现场传统的天猫店铺和网红店铺完全没法比。网红的产品和视觉呈现以及上新速度确实迎合现在女性的冲动消费习惯。网红和人是没多大关系,还是产品厉害,确实是回归商业的本质 :产品 供应链 服务 做起来的网红店铺在前面产品和供应链是非常强大的。 产品上新是非常迅速。关键还是提供了 产品 和有价值的背输。


Chris:支持正方A。理由:网红不就是代言人的升级版么,任何东西初来时都觉得新鲜,久了都相看两生厌,生厌了,就进化吧,这可是市场经济所以代言人模式进化成网红模式了。另一方面从品牌的本质上思考,品牌是什么?品牌就是style,风格。这个风格不是说的衣服的款式设计风格,而是你品牌背后这个团队的行事风格。风格背后是价值观,是精神诉求,这契合人最高层次的需求。所以品牌价值观一定是成功品牌的核心。但是价值观这种东西玄之又玄,看不见摸不着,怎么告诉我的消费者我的品牌是这样的价值观,让他们来追逐我呢。具象化,方式就是品牌代言人,网红则是进化版。以后随着媒体的迭代进步,还会有其他各种红,但是 “出名的人” 这个本质是不会变的。


shake:为什么我觉得网红这个概念被商家人为的夸大其影响力和破坏性了?个人更偏向正方的见解。网红其实何尝不是一种新型营销方式,出货渠道?受众人群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不便的永远是客户。无论网红,淘宝小C店,电子商务B2B B2C等等 都是给予消费者的一种消费行为的补充本质还是产品,产品就是需求。围绕着需求走,不同的营销方式,销售通路,自然有不一样的效果。所以网红就是个新型营销模式新型销售通路。


千羽:网红意见领袖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不过是导入到淘宝消费的前提是什么?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了他的需求他才会买账呀,而网红会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我也会去消费的。网红的本质也没有变,只是那时候没有移动互联网,没有微博,以前只有口耳相传的豆腐西施。你想有名 必须有一定量级的展现,但是展现本身不会有名,能让别人记住的是是创意,是个性化输出价值。 但是真的让顾客留存下来的是你的产品、服务、质量、你的个性化价值输出,你让顾客爽了 OK了 下次说一句,宝宝,我爱你,顾客也会给你回复一句 么么哒 亲爱的。


马虎:网红,感觉不会消失,会持续存在并发挥更大的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直如此,帮主永远存在,但网红会和彩虹一样,彩虹一直会有,单个彩虹,也来也快,去也快。任何个体的网红,都会来的快去的快,马云也不例外,除了耶稣,佛祖,默罕默得。情人节,我一个朋友买了枝干花玫瑰给他老婆,话说群里有谁敢送老婆干花玫瑰的么?但他说的特别好:这花又不凋谢。不像花店卖的那种,等花也谢了,人也散了。网红,我感觉和鲜花玫瑰差不多


汉克郭:网红不是新的产物,只是新的时髦的用词,比如以前叫集资,现在叫众筹一样,名字高大上了,本质没变。用意见领袖来统称的话,高档的意见领袖是明星,中档的是大v,低档的就是网红,本质就是粉丝多或者少,定位广或者窄的意见领袖。是个进阶的过程,网红牛了可以变成大v,大v牛了就成明星了。鬼脚七也是网红,大v比网红高级一些,其实本质是一样的,都是某个方面的意见领袖。所以本质是一样的,因为现在网络发达缩短了距离,以前够不上大v的意见领袖可以跳出来了,就是网红起来了,加上现在是多元时代,几乎没有当年像六小龄童或者刘德华那种大众偶像了,个性市场的需求旺盛,更加速了小意见领袖,也就是网红的崛起。用淘宝的词汇来说,就是意见领袖的流量被打散分流了


倪伟:用淘宝的词汇来说,就是意见领袖的流量被打散分流了。这是非常认同的 。手淘个移动电商的流量本身就是分散和碎片的 ,所以红人和达人的推荐就更有空间和需要 ,红人的变现能力才越来越强,但是现在的网红变现途径都还非常初级。当大家都去效仿红人做法[表情]时候 ,网红一定需要公司化艺人化运作。从红人定位,到包装,再到持续的意见和内容输出,最重要的是宣广渠道会被机构大量有偿占用 ,红人的变现途径也会越来越多元化。那时候就是艺人平民化,网红除了开店卖货,还能代言,只是他们的代言更多的会像推荐的方式,也就是淘宝设计的接下来的红人流量玩法,让工人把流量导到商家或者产品。吃穿住行他们样样可以推,甚至避孕套,你说有什么是不能推的。试想一百个粉丝量过二十万的初级网红去推一款东西,粉丝基数是2000万假如有百分之二十的粉丝交叉重叠和一个2000万粉丝的明星推同一个产品的到达率和转化率谁高?这就是明星代言产品远没有网红有效直接,明星确实只是强化品牌背书。但是网红是体验式的推荐和购物引导,当下的网民更容易接受后者,所以做品牌代言的明星一旦有负面新闻,他所代言的品牌就会换人或者下架广告。但是陈冠希出丑闻并不妨碍他的粉丝继续追逐他的品牌,因为陈冠希更像网红,是用体验和自己的生活方式去引导粉丝。



支持B观点:


昌睿:我觉得AB都有道理,我更加支持B。首先我觉得每个人定位的网红并不一样。

没有绝对性!网红我觉得=个性+价值输出,他们真的是个人背书吗。一个美女就能成网红吗?明显不是!因为网红的定义很多人不同,所以用比较笼统的“意见领袖”来泛指应该比较好理解。如果就卖货来说,网红店:就是风格+搭配+感觉+用心的关怀,但是如果你没有合适的款 ,也是白搭,举个例子 很多女生并不懂化妆,并不懂搭配,如果你提供了,这方面很流弊的方案。你的用户刚好需要,也就变成了你的粉丝,你持续的输出和互动才是关键,很多人觉得网红很简单就能赚钱,真心是件很扯淡的事情。为什么很多红人粉丝2000万,但是卖货只能买个20块!很多人20万粉丝,卖货可以买到200万

莫小狸:我支持反方,可以靠它赚一笔,但是长期,并不认可 就好比以前我们有偶像的概念,现在弱化了,不过我支持企业要有自己的灵魂人物 比如褚橙 比如锤子手机,主要网红撞脸太严重,根本不认识谁是谁。说实话,那些网红店,我很想知道客户群体 因为我的朋友圈里没见过一个活体网红粉丝。我马上也准备试试网红路线,模特策划已经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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